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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严格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专家昨天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央行银监会出台此政策,是政府减少在房地产损失,规避银行风险的紧急调控。
规避风险紧急调控
中国指数研究院总经理陈晟昨天在接受采访时说,目前房地产信贷市场出现一些漏洞和问题,政策出台是对各大商业银行房产信贷的紧急调控。
《通知》要求,严格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金融机构禁止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专门用于缴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贷款。陈晟说,规定银行不能筹措资金买地,是因为银行参与房企购地,增加了银行连带风险,央行和银监会出台此政策是规避风险。
此外,该政策严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贷款管理。对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开发商业性房地产的,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对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住房的城镇居民,不得发放住房贷款。
对此,陈晟认为,现在对小产权房,还没有完全定论,小产权房过热,各地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过多,会加大银行的风险,央行和银监会出台这一规定一是不让开发商得利;同时,也是规避各地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
而《通知》强调,节约集约用地项目优先予以金融支持。陈晟认为,这是央行和银监会贯彻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保持有保有压。
《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全文内容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精神,充分利用和发挥金融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积极作用,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学习,深刻领会节约集约用地重要性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切实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不仅关系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关系民族生存根基和国家长远利益;科学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形成对利用土地的有效约束和激励十分必要。各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对节约集约用地重要性的认识。
(二)明确原则,把握重点。各金融机构应以严格限制粗放低效用地、积极支持节约集约用地为原则,以重大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业设施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商业性房地产等领域为重点,加强相应的信贷合法合规审查,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积极引导和推动节约集约用地。
二、强化政策要求,严格建设用地项目贷款管理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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